《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指出:“要提供自由表現的機會,鼓勵幼兒用不同藝術形式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像,尊重每個幼兒的想法和創造,肯定接納他們獨特的審美感受和表現方式,分享他們創造的快樂。”
教師必須從幼兒的經驗出發,在音樂教學之前認真考慮幼兒原有的知識經驗,使新知識落在幼兒的“最近發展區”,并與幼兒的實際生活經驗緊密結合。
在活動設計時,教師旨在充分挖掘活動中的音樂元素,并結合幼兒園思維特色,在情景化的游戲氛圍中,引導幼兒大膽表現小魚游的不同姿態,感受音樂的優美。
1、引導幼兒學會用自然地聲音來演唱歌曲,并且用簡單的動作模仿。
2、愿意聽音樂或教師的演唱做小魚游的動作,學習小碎步。
3、初步嘗試按規則游戲,在于教師教師單獨身體接觸的過程中增進師生情感。
4、在優美的旋律中體驗音樂活動的快樂。
重點:
運用手不同的方位變化和動作表現小魚游的姿態。
難點:
在觀察和交流中感知小魚游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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