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性游戲:
幼兒園的角色游戲亦稱象征性游戲,它是一種幼兒創造性地反映現實生活的游戲。
象征性游戲的典型是:
幼兒借助自己的身體或者其他物品,來再現不在眼前的事物和生活情景。
例如:
伸出手臂,說自己在“開汽車”;拿椅子當“馬”騎。
三歲以前,幼兒象征性游戲中往往沒有角色,只有動作的象征。三歲以后,幼兒的游戲中開始出現角色。
例如:
抱著玩具娃娃“給寶寶喂奶”;站在椅子上當“警察叔叔指揮交通”。
象征性游戲是2—7歲學前兒童最典型的游戲形式。
象征性游戲階段:
即象征性的頂峰(2—4歲)和由象征而接近現實(4—7歲)。
象征性游戲的好處:
通過象征行游戲,兒童可以脫離當前對實物的知覺,以象征代替實物并學會用語言符號進行思維,體現著兒童認知發展的水平。小班幼兒對象征性游戲非常感興趣,她們能夠在游戲中獲得自身的滿足。
獨自游戲:
指兒童一個人玩玩具,專注地玩自己的游戲,不注意伙伴做什么玩什么。
“獨自游戲”概念的提出:
最早源于1932年帕頓對團體環境背景下兒童社會關系發展的經典性研究。她根據兒童在團體中的社會互動水平,將兒童的行為發展劃分為6個階段:無所用心的行為或偶然的行為、袖手旁觀的行為、獨自的行為、平行的行為、聯合的行為、合作的行為。鑒于年幼兒童的大部分活動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都是游戲活動,因而許多學者將她的這種階段劃分主要視為對游戲階段的劃分,獨自游戲的概念由此產生。
在帕頓之后,弗洛斯特對這6種游戲類型進行了界定。他認為“獨立游戲是指這樣一種游戲行為,即兒童獨自玩弄與鄰近兒童的玩具均不相同的玩具,并對他人的活動毫不關心。”正是幼兒出現了獨自游戲才漸漸的發展出了其他形式的游戲。
聯合游戲:
是幼兒自己和其他兒童在一起玩,談論共同的活動,但相互之間沒有明確分工與合作,也沒有圍繞目標進行組織,每個兒童都是根據自己的愿望來游戲的。
聯合游戲的好處:
小班的幼兒不再像1—2歲那樣各玩各的,她們喜歡和同伴們一起玩。再同小朋友一起游戲的過程中,他的思維、想象力和各種社會性交往能力都能得到充分的發展,這種在伙伴幫助下的自主活動能使她們認識到自我的存在。
因此,在這段時間里為幼兒創造同眾多的伙伴相互接觸的機會,對她們的心里發展是十分重要的。
例如:
在角色游戲中,小班孩子之間的交流相對的比較少。這是教師可以對孩子進行適當的指導。可以請爸爸媽媽帶孩子出去玩、幫助孩子增加彼此間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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