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4日16時許,報警中心接到“受害人”馬某報案稱,他在貴陽市南明區建材巷被人持刀搶劫,并被人用刀殺傷。接到報案后,沙南派出所民警迅速派員展開偵查。經調閱現場監控錄像,民警又帶“受害人”馬某到現場,但他始終講不清楚事發時間和地點,卻一直堅稱被搶劫了。
根據馬某描述,民警加大對周圍路口的巡邏力度,但當晚直至下半夜也未發現可疑人員。為盡快破獲案件,民警調取附近幾個路口的監控錄像,經過一天的排查民警未發現可疑人員,這讓整個案件頓時陷入了僵局。
不過,隨著案件的深入調查,辦案民警發現,報警人馬某描述的案發時間和案發經過存在許多疑點。辦案民警再次詳細詢問馬某發案經過及過程,并查看了大量視頻資料,發現馬某所描述的與視頻資料完全不符合。面對辦案民警的質疑和有力的視頻證據,馬某羞愧地承認這是他自編自導的“搶劫案”。
某稱工作壓力大很抑郁,認為受傷就可以不用上班了,但又想給公司一個正當理由,就用刀捅傷自己,謊稱遭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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