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25周不建議做唐篩了。
唐篩檢查,是唐氏綜合癥產前篩選檢查的簡稱。目的是通過化驗孕婦的血液,來判斷胎兒患有唐氏癥的危險程度,如果唐篩檢查結果顯示胎兒患有唐氏綜合癥的危險性比較高,就應進一步進行確診性的檢查——羊膜穿刺檢查或絨毛檢查。唐篩檢查可以在妊娠15~20周內進行,最好是在16~18周之間檢查。而孕25周已經超過了唐篩的最佳時間,所以懷孕25周不建議再做唐篩檢查了。
唐氏篩查不需要空腹。雖然唐氏篩查是通過抽血來完成,但是這個主要是檢查胎兒有無畸形,與抽血做肝功能測試等項目不一樣,所以,唐篩并沒有空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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