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孩子,是父母的天性。這份愛中不僅包含理智與寬容,更應該緊張有度,要為兒女們在“可以”和“不可以”之間劃出一條清楚的界限,使他們的行為有章可循。對孩子如下的4種行為,一定要及時制止,絕不能手軟,更不能把寬容演變成縱容。
1、行為習慣不好的孩子
當孩子的一些行為習慣,或是心理傾向,會影響到以后的生活,甚至給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好的影響,甚至有些行為觸犯到法律時,我們一定要打。
比如,孩子經常偷錢,經常偷同學的東西;去超市的時候,也經常趁別人不注意,偷拿東西;還總是欺負比自己小的孩子.......
當孩子出現這些行為的時候,家長一定要及時制止,發(fā)現一次教育一次,以免孩子以后誤入歧途。
2、以自我為中心,自私的孩子
現在的孩子大都是獨生子女,在家里都是獨守專寵,于是讓孩子養(yǎng)成了自私的性格,總覺得自己做什么都是對的,以自我為中心,不懂分享,更不知如何與人相處。
比如,孩子從來不分享自己的玩具跟零食,只要被人一碰他的東西就開始發(fā)脾氣......
當孩子出現這種行為的時候,家長要及時的糾正、教導孩子,否則孩子以后出身社會,是絕對會吃苦的。
3、喜歡觸摸危險物,或者是喜歡去不安全場所的孩子
大概是因為孩子小,他自己也不能明白自己的某些行為是很危險,很嚴重的,或者是孩子控制不住自己。
比如:孩子喜歡把手伸到插座孔里;喜歡去水邊玩水;還經常玩火......
當孩子出現這些行為的時候,家長一定要及時制止,如果給孩子說了很多遍,孩子還是不聽,那么就可以適當地體罰孩子。
4、屢教不改的孩子
很多孩子同一個錯誤犯很多次,父母說了一千遍一萬遍,孩子還是依舊不改。而且每次犯錯后,還總是不愿意承擔責任,總想著如何把自己的責任推卸干凈。
當孩子出現這種情況,家長必須懲罰孩子,必須要讓孩子知道什么是對,什么是錯。必須要讓孩子明白犯錯之后就要承擔責任,而且不能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小提示:
1.如果家長要打孩子,那么就要讓孩子知道自己為什么被打,打完之后,告訴孩子下次不能再犯;
2.孩子犯錯,是可以適當懲罰的,但是不要翻以前的舊賬;
3.孩子的太陽穴、屁股、耳朵、后腦勺、背部、鼻子不要隨便打;
4.不要在外面打孩子,孩子也面子,給孩子留點尊嚴;
5.不要總是打孩子,因為“久經沙場,千錘百煉”,就會變得“軟硬不吃,刀槍不入”。
教育孩子,不要總是溺愛,也不要總是暴力相向,需要兩者相結合。孩子也不是不能打,但是要在適當的時候打才有效,否則最終受傷害的還是孩子。但記住,打孩子、體罰孩子絕不是教育孩子的最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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