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完善產假制度重點在社會保障不在時長
2014年,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貼或由財政出資保障,以改善幼兒家庭緊張的生活狀況,此舉引起廣泛討論。評論大都表示支持延長女性產假,但對于長達3年的產假表示不恰當。
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社會與人口學院人口學教研室主任劉爽近日談及網友“延長產假”建議時表示,延長產假是一種個人意愿或家庭意愿,從個人角度來講,是值得考慮的合理性的意愿,但是要把它上升到政策層面,可能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南京師范大學社會工作研究與發展中心主任、教授吳亦明則表示,現行的98天產假大體上能夠滿足女性
哺乳和調養的需求,當前調整完善生育產假和配偶
陪產假制度的關鍵并不是時間的長短,而是社會保障,“生育行為不是一個個人行為,也不單單是一個家庭行為,它是一個社會行為,它關系到人口的結構、人口的可持續發展、勞動力的供給等等幾個方面,然后生育行為對于個人和企業都有風險,所以它所產生的社會責任不應該只由職員和企業來承擔。”
吳亦明解釋道,“如果一個企業有很多女性職員,它就有可能面臨集中的產假,這段時間,企業可能還得找人替工,會帶來損失和成本的增加。產假期間除了
生育保險、支付職員工資以外,是否應該在稅收或者其他方面給與企業優惠和補償,減輕企業負擔。這樣也許就能緩解問題,更好地保障女性的就業權益。”
還沒有人評論哦,趕緊搶一個沙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