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孕早期的糖尿病患者是可以服用二甲雙胍的,而且二甲雙胍能夠改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胰島素敏感性,減少體重增長。一項發(fā)表于NEJM的雙盲、隨機、安慰劑對照研究分析了妊娠期沒有糖尿病的、BMI ≥ 35的孕婦接受二甲雙胍或安慰劑的妊娠結(jié)局。二甲雙胍治療量為3.0 g/天,從妊娠12-18周始服用直至分娩。研究組和對照組均為225例孕婦。主要研究終點是新生兒體重z值中位值降低0.3 SD(相當于大于胎齡兒發(fā)生率下降50%,從20%降到10%)。次級終點包括母親體重增加、妊娠期糖尿病和先兆子癇的發(fā)生率,以及不良新生兒結(jié)局的發(fā)生率。
因為二甲雙胍可以穿透胎盤屏障, 故妊娠期口服用藥目前仍受到爭議。但迄今為止尚未發(fā)現(xiàn)有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我國藥監(jiān)部門尚未批準二甲雙胍用于妊娠期婦女。但二甲雙胍在美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妊娠期用藥分級中為B類藥物(即相對安全的,可以在醫(yī)生指導下服用的藥物)。二甲雙胍禁用于妊娠主要是妊娠后期和分娩期,因為那段時期使用二甲雙胍容易出現(xiàn)乳酸酸中毒和酮癥酸中毒。
小貼士:二甲雙胍副反應主要有惡心、嘔吐、腹瀉等消化道反應, 少有低血糖發(fā)生。如果服用時副反應較重,影響正常生活,則可以減量或停藥。有妊娠期糖尿病史的患者和糖尿病前期時,應接受生活方式干預或二甲雙胍以預防糖尿病,患者一旦妊娠,建議改用胰島素治療。
1、對1型糖尿病不宜單獨使用,應與胰島素合用。
2、定期檢查腎功能,服藥過程中如血乳酸增高到超過3mmol/L,尿酮體陽性及血清肌酐超過120μmol/L者忌用,尿酮陽性應立即停藥。
3、如出現(xiàn)心絞痛,心肌梗死,間歇性跛行,以及感染中毒癥,心、肺和肝、腎功能惡化時均應停藥,及時改用其他降糖藥或用胰島素。
4、接受外科手術和碘劑X射線攝影檢查前需暫停用。
5、應激狀態(tài):如發(fā)熱、昏迷、感染和外科手術時,應暫時停用并改用胰島素,待應激狀態(tài)緩解后再恢復使用。
6、老年人、衰弱或營養(yǎng)不良的患者,以及腎上腺和垂體功能低減、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發(fā)生低血糖;用藥期間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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