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政策規定,女職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8天,若是有特殊情況,還會增加相應天數,如,難產增加15天難產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另外,男性配偶還有陪產假15天,北京也嚴格執行此政策。
在以上基礎上,北京最新政策規定,女職工還可享受《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的30天生育獎勵假,所以,北京女職工無論生育,可休的基礎產假為98天+30天,共計128天,但北京同時規定了1-3個月可延長的彈性產假時間,目前北京產假最長可享7個月。
Tips:
北京市內各區,如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豐臺區、石景山區、海淀區等,均按以上標準執行,產假一般是從分娩前半個月開始計算,產假為連續假期,其中包括了公休日以及法定節假日,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標準不變,由單位先行墊付,單位再申報生育津貼。
雖然有延長1-3個月時間的彈性產假時間,但北京并同有明確規定彈性產假要怎么休,以海淀區為例,通常只要滿足休產假的條件,與單位協商一致后可申請最長延長3個月的產假,休到7個月產假。
北京海淀區7個月超長產假申請條件:
女職工經工作所在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單位或其他組織同意后,就可休7個月超長產假。
海淀區延長產假申請流程:
1、女職工正確填寫單位產假請假條或產假申請書,上交到單位相關負責部門;
2、經過單位以及所在部門領導核準、簽字、蓋章,并經人事處審核同意方可休延長產假;
3、休完產假之后需要提交銷假申請書,經單位批準后結束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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