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或《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攜帶衛生行政部門證明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或者病歷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生育的,需攜帶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病歷證明等材料;
4、本人在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托書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生育津貼統一按照職工生育當月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實際參保繳費人均繳費基數計發。
公式:生育生活津貼=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具體發放標準是:
1、單胎順產98天
2、難產增加15天
3、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4、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
5、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案例
小金2014年進入本市某外資企業工作,雙方簽訂合同并繳納社保。2016年11月,小金單胎順產。
假設:小金所在單位的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500元,小金流產后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標準是多少?
生育生活津貼:流產當月所在單位的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故小金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5500÷30×98=179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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