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部分青海產假延長至218天的傳聞,但其實是沒有根據的,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女職工生育可享受法定產假天數98天,包括產前可以休的15天待產假,若是難產的增加難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青海也按些標準執行。
二胎開放后,青海省對于《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做了相關調整,最新規定符合青海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可延長產假至158日,目前青海省內西寧市、海東市、玉樹市、德令哈市、格爾木市等均實現基本產假158天,多胎生育、難產(剖腹產)再增加相應天數。
Tips:
對于懷孕之后未能正常生育的,青海也規定了相應的小產假期,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可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可享受42天產假。
青海產假有6個月嗎?
可能達到。
目前給青海基礎產假為158天,加上難產假15天、雙胞胎15天,也望達到6個月時間。
二胎有晚婚晚育假嗎?
沒有。
二胎開放后,青海已取消了15天的晚婚晚育產假,而是直接將產假延長在158天,需要注意的是158天計算是包括周六周日以及法定節假日。
還沒有人評論哦,趕緊搶一個沙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