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小編想起一則八卦,影片里蝙蝠俠的扮演者本阿弗萊克是美國著名影星。去年夏天月,他和同為影星的妻子珍妮弗加納協議離婚,結束了兩人近十年的婚姻。在對外的公告里,他們這樣寫道:
“ 經過慎重的思考,我們做出了離婚這一艱難的決定。我們將帶著愛和友誼繼續前進,并承諾會共同養育我們的孩子。在這個艱難的時期,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尊重孩子們的隱私。”
如果你關注好萊塢明星八卦,你會經常會看到類似的公告:某明星夫妻協議離婚,并聲明會共同擔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不久后,就會有記者拍到已經離婚的他們帶著孩子一起度假,逛街,過生日。
這并不是簡單的明星作秀。畢竟,在盡可能的情況下,如果離異的夫妻能夠實現對孩子的的“共同養育”(Co-parenting), 對孩子的成長是最為有利的。
“共同養育”給那些在婚姻中遭遇困境,但又害怕因離婚對孩子成長造成傷害的父母們提供了另一種可能性。
– 為什么我們需要 “共同養育” –
現在,打開你的電腦,在搜索引擎上輸入“單親教育”“共同養育”等關鍵詞,你能搜索到多達幾百萬條的結果。與之相關的文章、課程、書籍、指南更是比比皆是。
這一現象背后的事實是,中國家庭的離婚率正在持續走高。據數據統計,2014年中國依法辦理離婚的夫妻達到363.7萬對。這其中不乏有孩子的夫妻。
即使社會的主流觀點仍然是,離婚會對孩子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這確實是對的——越來越多的成年人也開始相信,如果一個家庭只能維持表面的組織形式,而不能帶給其中的人以安全感、歸屬感和幸福感,甚至只能造成傷害,那么我們應該做出其他的選擇。
孩子的成長問題也不僅僅在于家庭的形式,不在于父母是否在一起,而在于身為成年人的父母怎么去做。這才是關鍵所在。
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副教授Edward Kruk專門從事孩童與家庭政策研究,他是共同養育的提倡者之一。“共同養育的核心宗旨就是:以孩子的成長利益為上,擱置你與前任配偶之間的爭端和斗爭,通過商議協定,共同養育孩子。” Edward說。
這讓我想起了竇靖童。在剛剛過去的五一節假期里,成千上萬的人涌向北京的超級草莓音樂節,竇靖童也登臺演出了,受到狂熱的歡迎,其演出直播頁面在直播app上被點擊了近70萬次。
竇靖童引發了很多人對于離異家庭如何養育孩子的探討。她不羈率性,自由灑脫,一邊在網絡上曬出和母親王菲的親密合影,一邊也為生父竇唯的專輯獻聲。在竇靖童的成長軌跡中,人們能看到她和父母雙方都有著親情的交流與溝通,以及父母對她的重視與尊重。
我們無法對竇靖童的成長妄下結論,因為并不知道父母教養的具體細節。也許竇靖童并不符合嚴格意義上對于共同養育的定義,但至少,她的成長利益得到了尊重與保障。
回到共同養育這個話題。共同養育的好處顯而易見。對于未成年的孩子而言,這會讓他們意識到的自己重要性:因為父母將他的存在與價值放在成人的爭議與沖突之上。
具體的益處更多:比如,共同養育能夠帶給孩子安全感,讓他們感受到父母的愛,從而較快的適應父母離婚后的生活。家長的共同養育也會幫助延續之前的規矩、紀律和獎勵方式。友好相處的父母更會成為孩子的榜樣,孩子會通過父母合作的行為逐漸學會遇到問題應該如何解決……
從父母的角度考慮,共同養育也能分擔雙方的經濟壓力,時間精力,滿足雙方的心理需求等等。
– 共同養育的原則 –
一般而言,除去一些極端狀況外——如夫妻雙方中有某一方在離婚后不適合養育孩子(如酗酒,家暴,債務問題等),共同養育會逐漸成為一種主流選擇。這也是一個社會理性進步的表現。
在美國,有一些機構專門為離婚夫婦推出了“離婚律師+心理咨詢師”的標準服務。離婚律師的責任是幫助處理一系列法律、財產、撫養權等問題。心理咨詢師(多是婚姻與家庭咨詢師)則是幫助處理離婚過程中的創傷問題,無論是夫妻的還是孩子的,同時也提供離異后的養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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