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搶的小孩家長就在旁邊,事發(fā)后,他過去一邊替孩子擦眼淚,一邊說:“沒關系,別哭了,他是跟你玩兒呢!”
搶東西的小孩家長也跑過來,抓住自己的孩子,惡狠狠地吼著說:“你怎么就這么喜歡搶別人玩具?說過多少遍不能搶,你咋就不聽?”
這個家長無疑犯了兩個錯誤:①給孩子貼標簽;②急著推卸責任,娃這樣不是我沒教,而是教不會。
從這個孩子搶完東西后,慌亂的眼神里說明,他并不是一個富有攻擊性的孩子,只是不知道該怎樣去跟別人溝通,去拿到自己想要玩的玩具。或者是物權所有意識不明確,他覺得所有的東西,只要他想要就可以隨便拿來玩。
我們做父母的,這個時候應該引導孩子如何去正確地與人溝通,而不是一味地斥責,這樣根本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如果那個母親遇到這件事,第一反應不是給孩子貼愛搶東西的標簽,而是理解并接納自己的孩子,然后替孩子給對方道歉,抱著他,傳達一個:孩子,不要怕,即使你做的不對,媽媽也不會不要你,不愛你的信息,接著告訴孩子咱應該如何如何去拿到自己想要的玩具,并且也要有能夠接受別人拒絕的承受力,因為被拒絕本來就是最常見的事。
而另一個被搶孩子的家長,也應該抱著孩子說:“寶寶東西突然被搶所以哭是吧?那位哥哥他只是想玩卻不知道怎么跟你說,他不是故意的哦,你看咱要不要原諒他?”
孩子哭,是因為受了委屈,她渴望被理解,被共情,被關注,被愛。所以我們要對孩子說的不是沒關系,因為對她來說很有關系。我們要共情,讓她知道“我理解你為什么哭?”同時告訴他究竟發(fā)生了什么,然后啟發(fā)他站在別人的角度去想一想,有時候你的委屈其實沒那么大。
通過這樣的方式,讓孩子發(fā)泄出自己的不良情緒,而不是讓娃積壓在心里,也同時引導孩子受得起委屈。
早上,我正在寫文章,聽見涵涵爸又跟涵同學在那邊爭辯。眼看就要遲到了,我趕緊過去看看發(fā)生了什么。原來爸爸拿了一條粉色小熊的褲子,涵涵說不漂亮,不要穿。
爸爸說:“漂亮,很漂亮,那你這樣的話,我以后不給你買石榴了,你吃石頭去!”
我走過去說:“涵涵不是最喜歡粉色嗎?為啥不穿這個褲子呢?”
涵涵說:“我不喜歡那個小熊!”
我說:“哦,是嗎,看你的毛衣上也有好多小熊啊,聽說集齊100個小熊就會很有力量,說不定就有魔法了呢!”
涵涵最近看《芝麻街》喜歡上了會變魔法的艾比,整天戴著我給她買的蝴蝶翅膀,拿著仙女魔法棒要變魔法,奈何自己功力不夠。一聽我這么說,立馬高高興興地把褲子穿上了。
其實很多時候,孩子跟我們反著來,不是因為她真的不喜歡,而是要爭那份自主權。所以就算涵涵爸說一天的“漂亮”,涵涵仍然會堅持說“不漂亮”。因為她見不得這么小的事,都要受制于人。她需要的只是一個穿那條褲子的理由而已。
不要覺得有魔法呀什么的是哄騙孩子,不是的,就像圣誕老人一樣,孩子大了自然會明白這些是不存在的,這跟歪曲真理,灌輸錯誤的知識,不一樣。
周六的早上,我要去上課,做完工作后剩下的時間已不多,可涵涵抱著我死活不讓走。
奶奶跑過來又開始給涵涵講大道理,越講涵涵哭的越厲害。我蹲下來,抱著她說:“寶貝,媽媽只是和你分開一下下,等五點的時候,我就回來啦,而且告訴你個好消息,這周日媽媽不上課哦,咱可以一起出去玩呢,你想想咱去哪里好呢?”
涵涵把我放開說:“媽媽,那你抱我一下再走好嗎?”
我說:“當然可以呀,媽媽還想親你一下呢!”
親完抱完后,我倆愉快地分開了。
所以,孩子不是像我們想象的那樣不通情達理,胡攪蠻纏,她只是怕跟媽媽分開,好不容易熬到周六了,媽媽還要去上課,她心里不舒服而已。
她需要我們去用愛來撫慰一下,而不是發(fā)一頓火,講一通大道理,這樣既浪費時間,又解決不了問題,還給彼此帶來一大堆不良情緒。
任何不可愛的行為,都是在呼喚愛。就像咱有時候用無理取鬧,來呼喚老公的理解和哄一哄一樣。孩子在最不可愛的時候,他希望我能夠給他們愛,而不是告訴他們:你錯了。
孩子做錯事情,本身就是緊張而害怕的,為什么一定要逼他們立刻學會正確的處理方法呢? 孩子在缺愛與無助的時候,本來就內心慌亂而恐懼,為什么一定要把他推的更遠呢?
其實,只要能感受到來自父母無條件的接納、允許和愛,孩子自然會調整所謂的偏差行為。孩子來到我們的身邊,不是讓我們給他灌輸大道理的,那些道理需要我們引導他自己去體會。
你變了,孩子就會跟著改變,孩子所有的不良行為,根源都在父母那里。不要推卸責任,不要在孩子最需要愛的時候,把他推的很遠,那樣他會更不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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