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得了肺結核通常會有如下表現:
①全身無力,疲倦,發懶,不愿活動。
②手足發熱,不思飲食,白天有低燒,下午面頰潮紅,夜間有盜汗。
③發燒,體力下降,雙肩酸痛。
④經常咳嗽,但痰卻不多,有時痰中帶有血絲。
⑤大量咯血,胸背疼痛。
⑥高熱。
1、加強產前保健
很多患有肺結核的孕婦在孕前已明確診斷且及時治療了的,大多數都可以妊娠到分娩。不過一些病情很嚴重的需要終止妊娠。所以,準媽媽一旦有出現上述的肺結核癥狀,應立即去醫院檢查確診,并配合醫生進行對癥治療。
2、用藥治療
患有肺結核的準媽媽可通過藥物治療,比如在醫生指導下選用異煙肼、利福平較為安全的藥物。一定不能用鏈霉素、卡那霉素等抗結核藥,因為這可能導致胎兒畸形。
3、分娩期的處理
患有結核病的孕婦分娩時應盡量避免過多消耗體力,以防止病情加重。建議產程開始更注意熱能的供應和休息,防止由熱能供應不足或精神緊張而引起的宮縮乏力。第二產程多需產鉗或胎頭吸引器助產,以免疲勞過度使病情加重。如需剖宮產者,均行硬膜外麻醉為妥。產后注意出血感染。
4、產褥期處理
產后,患有結核病的新媽媽要比普通產婦休息更長的時間,建議這類準媽媽延長休息和繼續抗結核治療及增加營養,并積極防治產褥期感染。新生兒應與患母隔離,并及時接種卡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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