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試驗檢查過程為在無任何熱量攝入8小時后,早晨空腹,將75g葡萄糖粉溶于250mL-300mL水中,在5-10分鐘內將糖水飲完,在飲糖水前,開始飲糖水的30分鐘、60分鐘、120分鐘、180分鐘,分別抽取靜脈血進行血糖檢測。
在進行糖耐量試驗過程中,檢查者不喝茶及咖啡、不吸煙、不做劇烈運動。試驗前三天內攝入足量的碳水化合物,試驗前3-7天停用可能影響糖耐量結果的藥物,如噻嗪類利尿劑、β受體拮抗劑、糖皮質激素等。
孕期糖耐量應該在孕24一28周內做,不應該提前或者是推后。這段時間做可以及時的發現妊娠期糖尿病,并且給予及時的診斷和治療。通過飲食的控制、適當的運動,必要時進行胰島素治療,進行血糖的調整,使血糖調整在理想的范圍。這樣可以明顯的降低巨大兒發生率、胎兒生長受限、流產和早產、胎兒畸形的發生率。對于孕媽媽來說,還可以明顯降低妊娠合并其他并發癥的發生、降低感染的機會、降低難產率和剖宮產率。
如果最終排除沒有妊娠期糖尿病,就應該正常飲食。而如果存在妊娠期糖尿病,需要通過飲食、運動或藥物來控制血糖。如果血糖控制不好會對母體和胎兒造成明顯的影響,所以糖耐量是孕期一項重要的產檢項目,除非在懷孕之前已經確定存在糖尿病,否則在孕期每個孕婦都要進行糖耐量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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