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況下,早產兒在出院后的6個月之內,每個月到醫院復查一次;
2、在寶寶6個月之后,可以根據寶寶的情況,由醫生決定每隔多久復查一次,直到2歲為止。
注意:
在剛出院的第一周,如果寶寶吃奶不好,容易吐奶,體重不增,也應該及時回醫院復查。
1、健康體檢及營養咨詢:
每月測量身長、體重、頭圍、前囟等情況,并用生長發育圖直觀表示,作為營養狀況評估指標。
2、神經行為評估:
神經系統發育是隨訪的重點,其目的測查寶寶視聽功能,神經生理反射及肌張力的情況,從而客觀了解寶寶神經功能的發育水平,篩查出異常患兒及時進行早期干預。評估按早產兒糾正年齡(推算至胎齡為40周后的年齡),允許在1~2歲趕上正常兒童。
3、視網膜篩查:
早產兒眼底視神經血管發育未成熟,發生視網膜病的幾率較高,我國衛生部《ROP防治指南》中規定出生體重<2000g的早產兒,無論是否吸過氧,都應篩查ROP,隨訪方案應根據第一次檢查結果而定,必要時出院后繼續眼科隨訪。并定期檢查視力。
4、聽力篩查:
新生兒聽力篩查是早期發現聾兒、聽力障礙的最好措施。早產兒聽力損失率顯著高于正常新生兒,特別是受過腦損傷的早產兒損害更為突出。對早產兒應常規用耳聲發射聽力篩查和腦干聽力誘發電位進行聽力檢查,出院前至少應查1次,生后3個月復查1次,異常者在耳鼻喉科進行嚴密的聽力隨訪與治療,生后6~9個月聽力復查。
5、其他受累器官的相關功能或形態學檢查:
依不同的高危因素進行檢查,如顱腦MRI、超聲檢查、腦電圖、腦干誘發電位、肺功能或心功能檢測等。早產兒尤其是極低出生體重兒,通常伴隨呼吸系統、神經系統、免疫系統或血液系統問題,過渡期需要相關專科的不斷干預和康復指導,以減少其再入院率和病死率,如有高危過敏史、糖尿病、高血壓或不良生育史、遺傳病等疾病家族史者給予早期隨訪監測與干預,降低發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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