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體重、身長(高)、頭圍,記錄測量值并描記在生長曲線圖上。矯正胎齡40周及以下的早產兒,使用胎兒宮內生長曲線圖進行監測與評價;矯正胎齡40周以上的早產兒,使用兒童生長曲線圖進行監測與評價。
根據早產兒體重、身長(高)和頭圍生長速度與趨勢,結合早產兒的出生體重、胎齡及喂養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
觀察和檢查早產兒運動、語言認知、社會/情緒/適應性行為等發展情況。
注意:
首次隨訪時重點觀察早產兒哭聲、反應、皮膚、呼吸、吸吮、吞咽、腹部、四肢活動及對稱性等。
聽力篩查未通過的早產兒,應在出生后3個月內,轉至兒童聽力診斷中心進行聽力綜合評估。確診為永久性聽力障礙的早產兒,應在出生后6個月內進行相應的臨床醫學和聽力學干預。
注意:
具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早產兒,即使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查,仍應在3年內每年至少進行1次聽力篩查;在隨訪過程中懷疑有聽力損失時,應及時轉至兒童聽力診斷中心進行聽力綜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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