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那次月經月數上加9或減3,日子加7(日子是指最后一次月經開始的第一天)。如果用農歷計算,月的計算方法相同,日子上改為加15。
舉例:最后一次月經是3月5日開始到3月10日結束。
那么預產期就是
月份=3+9=12月
日期=5+7=12日
所以預產期是12月12日。
適用人群:
不過,依靠末次月經來算預產期,這種方法適用于能清楚的記住自己最后一次月經,并且月經周期穩定在28天的女性,如果你的月經周期不穩定,經常推遲或提前,那這個方法就不大適合了。
其實現在網上很多預產期計算器、或者是醫院發的預產期計算冊,用的都是這種計算法。
初產婦胎動約于第18孕周到20周出現,經產婦因為有了經驗,比初產婦提前2周,即在16周末到18周末已能感覺胎動。
故計算公式為:
初產婦預產期=胎動出現日期+20周。
經產婦預產期=胎動出現日期+22周。
通過以上方法,孕婦可以自行推算獲知寶寶出生的日期,另外如果孕婦既記不清末次月經時間,又無早孕反應,且還未感知胎動時,可由醫生通過B超及子宮底高度協助推測預產期。
如果你有記錄基礎體溫的習慣,可將基礎體溫曲線的低溫段的最后一天作為排卵日,從排卵日向后推算264-268天,或是加38周。
以市售圓簡或圓盤狀的妊娠歷,則可對照最后一次月經開始的日子,算出懷孕周數和預產期。這種方法和月經逆算法可能會有2、3天的差別。
你在做B超檢查的時候,會測量胎頭雙頂徑、頭臀長度和股骨長度,根據這些參數就可計算出胎齡,并推算出預產期(此方法大多作為醫生B超檢查診斷應用)。
如果末次月經日期記不清,可以按子宮底高度大致估計預產期。
妊娠四月末,子宮高度在肚臍與恥骨上緣當中(恥骨聯合上10厘米);
妊娠五月末,子宮底在臍下2橫指(恥骨上16-17厘米);
妊娠六月末,子宮底平肚臍(恥骨上19-20厘米);
妊娠七月末,子宮底在臍上三橫指(恥骨上22-23厘米);
妊娠八個月末,子宮底的劍突與臍的正中(恥上24-25厘米);
妊娠九月末,子宮底在劍突下2橫指(恥骨上28-30厘米);
妊娠十個月末,子宮底高度又恢復到八個月時的高度,但腹圍比八個月時大。
這是最普通的計算方法。以280天(40周)為依據來逆算,則最后一次月經來臨當天的月份上加9(或減3),再于日期上加7,即可算出。例如:最后一次月經來臨的日期為1月15日,則1加9等于10,15加上7等于22,預產期即為10月22日。又如最后一次月經來臨為9月25日,則9減3等于6,25加7等于32,預產期為6月32日,但6月只有30天,所以可推算出應為7月2日。這種逆算法是以28天的月經周期為計算基礎,因此必須根據個人月經周期長短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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